根据《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2023年江门市本级财政民办学前教育经费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4月4日至4月10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教育局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。联系科室: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,联系电话:0750-3503928。
附件:2023年江门市本级财政民办学前教育经费补助安排明细表
附件
2023年江门市本级财政民办学前教育经费补助安排明细表
(单位:万元)
备注:幼儿园人数根据2022-2023年度报表统计,学前教育经费补助金额按在园人数分配,普惠性幼儿园为1200元/人,其它幼儿园为500元/人。